别让直播变成“翻车现场”带货主播要“珍惜羽毛”

admin 2023-12-22 10:15 486人围观 ,发现486个评论

在一家羊绒服饰的旗舰店直播间中,主播正在直播讲解羊绒大衣。近年来,随着直播电商的崛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观看网络直播进行购物。然而,随着直播电商的壮大,行业市场也变得越来越混乱,虚假宣传、货不对板、质量“翻车”、售后维权等问题亟待解决。

直播电商的火爆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事例中看出来。例如,罗永浩在首次直播中,总交易额达到了惊人的1.1亿元。而薇娅虽然在“双11”期间未能打破去年日销售额的纪录,但在淘宝上却首次尝试销售火箭。此外,某快手网红主播在一场直播中,带货额甚至突破了亿元大关。

别让直播变成“翻车现场”带货主播要“珍惜羽毛”

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直播购物已经不再陌生。自2016年被称为“直播元年”以来,直播电商产业不断壮大,并随着“带货一哥”李佳琦的一句“OMG!我的天呐!买它!”在全国范围内走红。直播带货相较于传统电商和实体商铺,具有更强的互动性和娱乐性。主播会在直播间邀请嘉宾作为“产品体验官”,通过弹幕与粉丝进行即时互动,让客户以更加新颖的方式了解商品。

然而,尽管直播电商在吸引消费者方面具有诸多优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李佳琦的直播间曾因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问题引发消费者维权。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售卖等问题已成为消费者投诉最集中的问题。在近4成遇到过直播购物消费问题的受访者中,只有13.6%的消费者表示会主动维权,近半数消费者因为“损失不大”而选择自认倒霉。

此外,在个别社交直播平台中,销售高仿、假货的现象屡禁不止,刷假单、雇水军骗取客户信任的情况比比皆是,部分“小主播”甚至和商家合伙忽悠消费者买单。一旦出现问题,主播往往选择“甩锅”,甚至不惜与商家“互踢皮球”。

因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表示,无论直播带货采用何种形式,主播推卸责任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主播推荐的商品是自己经营的,出现问题就要以销售方的身份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主播为其他商户带货,那么本质上就构成了一种广告代言行为,其所提供的产品若造成消费者损害也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考虑到消费者向直播电商维权的积极性并不高,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相关部门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简化处理流程,通过引入举证责任倒置等方式,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鼓励消费者维权;同时充分运用消费公益诉讼,帮助广大消费者维权,促使带货主播“珍惜羽毛”。

最后,赵占领表示,只有在法律和社会共同监管下,主播、商家和平台共同承担起相应责任,消费者才会源源不断参与直播购物,“直播经济”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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